- 浙江金华一处保障房。图:视觉中国
【旭才科技】自2024年10月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收购存量商品房后,近日专项债“自审自发”试点省份浙江终于在全国推出首例。
浙江省5月20日发行成功的三只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,包含16.53亿元债券金额用于收购存量商品房作保障房,涉及温州市、湖州市、嘉兴市八个项目,具体用途以保障性租赁住房为主,也有部分投向保障性住房。
上述三只债券发行利率分别为1.73%、1.93%、2.02%,债券期限分别为10年期、20年期、30年期,对应专项债项目建设期为2025年当年或者2021年至2025年,项目运营期最晚到2055年。
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院长严跃进认为,浙江省在全国率先推进专项债收购存量商品房工作,市场信号意义极强,说明专项债在此前收购闲置土地同时,当前也开始介入到库存商品房的收购工作。这充分体现“严控增量、盘活存量、提高质量”政策的进一步落实,也是房地产去库存工作的重要模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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